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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财务处

   发布日期:2015/7/1 0:00:30    公开属性:主动公开

  (一)监督管理委办及所属单位实施国家和本市财务、会计相关规定。

  (二)管理市合作交流专项资金,负责预决算编制及资金的拨付审核工作。

  (三)主管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财务工作及预决算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、办事处用房维修项目资金的审核与汇总工作。

  (四)监督管理委办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。

  (五)指导监督系统和委办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。

  (六)负责委办机关内部财务管理、预决算编制、会计核算、资金平衡、资金拨付审核等工作。

  (七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